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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铁的纪律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21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不久前,校党委结合学校实际,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从四个方面对该项工作作了部署。

文件指出,《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把学习宣传《条例》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各院(系)、各部门实际,制订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把学习《条例》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设专栏、邀请领导和专家访谈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文件强调,要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律建设,涵养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要聚焦《条例》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现象。要把落实《条例》作为校内巡察和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今年6月以来,校党委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强化学习研判,准确理解上级精神和要求,7月5日党委中心组传达了《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落实省委对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和要求》,集中学习了有关领导讲话精神,中心组成员重点围绕省委对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10月24日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陕西省高教系统“以案促改”工作部署会精神以及省委高教工委转发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安医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唐俊琪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并制定我校《关于深刻汲取近年来高校系统违纪案件教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11月2日,学校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彦军教授作了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纪律保障—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的背景与要义》的专题报告。

 

王彦军教授从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的背景与考虑、本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概况与特点、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彰显的新要求等三个方面,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刻解读。他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律建设成为党的重要内容、《党章》和相关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修订的大背景下,原有的《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条例》的修订一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进一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与时俱进。二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规矩和纪律要求维护党章权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然把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四是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纪法衔接、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他强调,新《条例》突出了政治性、彰显了时代性、增强了针对性,提出了新要求。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明确了“两个维护”的要求,二是突出了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三是针对新型违纪行为立规设矩,四是吸收提炼了党的纪律建设成果,五是持续强化了纪律的刚性约束,六是实现了执纪与执法有效贯通。纪委王凯书记主持了报告会。他谈到,王彦军教授的报告站位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文本阐释与案例佐证相结合,内容深刻,解读透彻,对我校党员干部师生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有很大帮助,对学校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很强指导。他要求学校党委各部门,纪委、监察处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条例》正确适用、工作有序衔接,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学校教学评建、转型发展、“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和 “三二五”工程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辅导报告结束后,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与王教授进行了交流。

 

   

 为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校党委要求,党委各部门,纪委、监察处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中共华体(中国)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将专题辅导报告内容传达给每一位党员,并结合六项纪律和评建工作要求,于11月底前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1次专题交流研讨。

 

 

 

               (供稿:党委组织部  撰稿:王  审稿:薄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