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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粘贴部分固定资产标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部门:

在学校开展的2018年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工作中,部分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与实物不符、未粘贴以及未按要求粘贴标签的现象,与合格评估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结合学校部分院系调整,新部门成立,涉及到的人员与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存在以上情况的固定资产标签进行更换粘贴,具体安排如下:

1. 各单位认真核查、统计本单位资产标签与实物不符、未粘贴标签、未按要求粘贴标签的固定资产情况;相关部门调整后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于2018101216:00前,将本单位《需打印标签固定资产统计表》盖章后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行政楼414),同时上报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至37928695@qq.com

2. 国资处依据各单位的上报情况统一打印资产标签并于20181019日前向各单位发放。

3.各单位在接收资产标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签的更换粘贴工作。

4.学校将于10月底进一步抽查固定资产标签的粘贴情况。

5.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要求,请自行至国资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6.每件资产只能粘贴1张标签,更换二维码标签后,撕毁原一维码标签。

联系人:张海波      联系电话:81530065

 

附件:XX部门需打印标签固定资产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