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自11月起开始启动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注册学生社团
二、申报要求
1.各学生社团申报的精品活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的导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围绕学校发展大局,遵循学生社团发展规律。开展活动须突出社团发展特色,贴近学生需求,贴近青年实际,助力团员青年实现自己的青春梦想。
2.鼓励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申报精品活动。决定立项的精品活动过程中将重点考察活动的思想性、覆盖面、影响力和可持续性。各学生社团应紧密结合社团的宗旨,以打造品牌活动、塑造社团核心文化为主,开展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社团活动,不支持学生社团盲目申报超出社团能力范围且不切实际的所谓超大型活动。
3.社团精品活动立项采取挂靠单位负责制,各学生社团申报的精品活动须经挂靠单位党团组织审核同意,活动开展由挂靠单位负责指导实施,校团委给予正式立项的社团精品活动一定的经费支持。
4.各学生社团应按照《华体(中国)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申报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的要求,制订精品活动方案,填写《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申报表》,方案纸质文本用A4纸双面打印。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2.立项申报程序:
(1)学生社团制订精品活动方案;
(2)挂靠单位修改、批准活动方案;
(3)学生社团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报送活动方案;
(4)校团委、校社联组织精品活动方案申报评审会;
(5)公布学校立项的社团精品活动名单;
(6)各挂靠单位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实施精品活动。
3.立项申报联系人:
冯馨苇 18202925237
苏 浩 13259940152
4.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社联办公室
附件:1.华体(中国)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申报实施细则(试行)
2.华体(中国)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申报表
共青团华体(中国)委员会
华体(中国)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8年11月1日